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增加县域内充电桩的建议》(84号)的答复
浏览:4597次'时间:2024年1月5日

           对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84号建议答复

李红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县域内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产业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汽车逐渐走入千家万户,日益成为重要的交通工具。但我国北方新能源汽车少,除了环境不如南方更适宜,在社会环境以及人文环境都有一定的影响。截至目前,我县登记计注册的电动车为402台,规模较小。

2021年的老旧小区改造中,已在柳河小区增设两个充电桩。在2023年的老旧小区改造中,我局将充分考虑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适当选取合适点位增设充电桩,便于居民电动车出行,目前已在施工设计中。后续我局也将密切关注我县电动车保有量,按实际需求增设公用充电设施。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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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