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县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72号)的答复
浏览:740次'时间:2024年1月5日

       对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2号建议答复

高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范围为清原镇东三环小区、县托小区、镇中小区、镇南小区、兴隆第三物业小区、东园西区及东园东区等7个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涉及103栋楼、4261户居民、建筑面积26.93万平方米。

对于您提出的清华丽园小区暂时不在改造小区的楼龄范围之内,今年的小区改造中已经包括部分兴隆小区楼房。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

单位负责人:   

                       0二十六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