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原满族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加强县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72号)的答复
浏览:740次'时间:2024年1月5日
对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72号建议答复 高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我局将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改造范围为清原镇东三环小区、县托小区、镇中小区、镇南小区、兴隆第三物业小区、东园西区及东园东区等7个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共涉及103栋楼、4261户居民、建筑面积26.93万平方米。 对于您提出的清华丽园小区暂时不在改造小区的楼龄范围之内,今年的小区改造中已经包括部分兴隆小区楼房。 衷心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负责人: 二0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