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美化白云街环境的建议》(101号)的答复
浏览:19322次'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住建局对县人大第101号建议的答复 执法大队办理 2020.5.13.docx

刘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美化白云街环境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改善白云街道路两侧停车不规范的问题,经我局与交警沟通,现已在道路两侧规划停车位。但仍有极少数的人,为了一己私利,擅自占用停车位,抢占公共资源,影响他人。对于道路两侧门市房经营商户私设交通锥、占道经营占用车位的现象,我局于年初制定了《2020年清原县城市容整治方案》,并现已实施。整治中,我局将白云街道路两侧商户占道经营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

针对在公共停车位堆放物品、私设交通锥占用车位的行为,我局执法人员将找到当事人,督促其清理物品,腾空停车位。对拒不腾空停车位的,由执法人员强制腾空,涉及物品予以暂扣。对擅自设置地锁占用停车位的,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同时,积极配合交警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对占用停车位的行为,依据各自职责,予以处罚。并利用电视台、报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营造从严整治的社会氛围,努力改善白云街的市容环境,为广大百姓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二0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