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清原白云桥东河堤路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62号)的答复
浏览:6446次'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住建局对县人大第62号建议的答复 园林处办理2020.5.18.doc

姚成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原白云桥东河堤路两侧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清原县白云桥东河堤路两侧是县内居民休闲和锻炼场所,多年来只有南侧安装几盏路灯,北侧河堤路根本没有路灯。夜晚不仅影响县城的夜景还给群众夜间出行锻炼带来不便,基于以上情况,我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一、白云桥东河堤路两侧由水利部门建设,白云桥以西安装了太阳能路灯,现已逐年损坏,目前公园木栈道仍由水利部门维修。

二、我局将与水利部门沟通尽快落实安装该处路灯。

衷心感谢您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