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治理清原镇白云街个体商户占道经营的建议》(61号)的答复
浏览:6309次'时间:2020年11月12日

住建局对县人大第61建议的答复 执法大队办理 2020.5.13.docx

陶凤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清原镇白云街个体商户占道经营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按照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于年初制定了《2020年清原县城市容整治方案》,并现已实施。整治中,我局将白云街道路两侧商户占道经营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内容。该路段为县政府确定的露天烧烤规范管理区域,市容整治初期,执法人员就已通知白云街烧烤经营商户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已全部安装完毕,改善了以往烟雾缭绕的现象。同时,责令商户在经营期间不许沿街宰杀活禽,不许乱扔垃圾。如有违者,将按照城市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其它路段,施划停车位,商户门前乱堆、乱占已进行清理,并加强日常监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容整治方案》的要求开展该地段的市容整治工作,不断加大巡查和管理力度,同时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从严整治的社会氛围,努力改善白云街的市容环境,为广大百姓营造一个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衷心感谢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二0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