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实施野生中药材保护的建议》(89号)的答复
浏览:3778次'时间:2020年11月12日


高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野生中药材保护的建议收悉。经县自然资源局认真核实梳理,您的建议主要是针对个别黑心农户,盗刺嫩芽秸秆牟利的问题,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盗刺嫩芽秸秆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盗窃,受害农户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即可得到受理。

二、对尚未构成刑事案件的一般行政案件,也可到当地乡镇政府的林业站报案,我局在2019年已经将林业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各林业站,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三、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保护,特别是草本类的,包涵大部分中草药在内,除了被列为濒危野生植物名录的少数植物可以得到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外,对其他野生植物的保护尚无明确的法律支持。

 

 

 

清原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