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浏览:1973次'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服务对象及受理条件:所有中国公民

申报材料及要求:

1、户籍、身份证(申请人自备)

办理程序:

1、受理(乡镇,民政办)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民政办)

3、入户核查(乡镇,民政办,最长30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4、村民评议

5、审核及公示(乡镇,民政办)

6、确认(社会救助股)。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业务负责人姓名:杜博

业务负责人电话:024-53075917 18241327277

办理地点:各乡镇民政办

常见问题及解答1、问:哪里申办。答:户籍所在地民政办*

限制性条件*:无

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流程图.png

清原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