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对象认定
浏览:1973次'时间:2024年10月10日
服务对象及受理条件:所有中国公民 申报材料及要求: 1、户籍、身份证(申请人自备) 办理程序: 1、受理(乡镇,民政办) 2、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乡镇,民政办) 3、入户核查(乡镇,民政办,最长30天,不计入办理时限) 4、村民评议 5、审核及公示(乡镇,民政办) 6、确认(社会救助股)。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业务负责人姓名:杜博 业务负责人电话:024-53075917 ; 18241327277 办理地点:各乡镇民政办 常见问题及解答:1、问:哪里申办。答:户籍所在地民政办* 限制性条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