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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文件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清政办发〔2020〕48号    成文日期:2020-8-28
文件正文  
清政办发〔2020〕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

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

 

 

(此文公开发布)

 

 

清原满族自治县争创“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保障作用,根据《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交通强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创建主要目标及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使我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推进农村道路养护常态化、规范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不断提高公路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出行体验,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更多群众共享农村公路发展成果。

)完成年度县、乡、村道路建设任务,全力推动美丽农村路建设。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47.4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5.2公里,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93.4公里。

(二)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24.6延米/7座,完成治理农村公路隐患路段59.7公里。

(三)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运转,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运转正常率均达到100%,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工作机制

)农村公路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等级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均达到100%中等路以上比率不低于75%

)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基本健全。

三、创建主要内容

(一)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小组。聚焦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突出问题,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和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二)全面建立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全县14个乡镇设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路长制”组织机构,落实县、乡、村各级责任。县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制度齐全,运转正常。乡镇、村委会作用发挥充分,14个乡镇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188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度率达到100%,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向贫困村倾斜,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

(四)聚焦农村公路管养短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强力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完善且运转正常,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五)推动农村综合运输服务发展。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实现村村通客车,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六)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获得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基础上,巩固取得成绩,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七)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探索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农村公路统计精准、规划合理、建设精致、管理高效、养护及时,提高农村交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

(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四、任务分解

县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媒体对“四好农村路”创建进度跟踪报道,典型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农村公路+乡村旅游、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交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公路、桥梁及安防工程建设;指导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日常养护工作;配合乡镇及有关单位开展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落实巡查路长工作职责。县级公路全部纳入迎检示范路。

各乡镇: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和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确保其设施完善、运转正常;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强化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抢修保通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落实2条乡村级公路,作为迎检示范路。

发展改革局:负责创建工作及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与政策引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放管服”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源。

公安局: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落实警务路长工作职责。

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负责指导“四好农村路”创建的资金筹集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应列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建设资金配套及各项补助资金争取;做好贫困村扶贫产业、乡村旅游产业的规划、技术指导及发展;监督评审相关资金使用,研究其它相关资金政策。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管理公路两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合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店外占道经营,对于传统集市,选择合适地域进行迁移。

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和特色小镇规划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项目争取及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公路两侧建筑物,杜绝在公路控制区内新建房屋。

农业农村局:结合“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做好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的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特色农业规划技术指导及发展。

水务局:负责协调公路用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涉及公路污染扬尘、损坏公路恢复等管理工作。

邮政局:推进物流资源整合,研究农村物流站场资金支持政策,建制村通物流,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构建农村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召开动员会,安排创建相关工作;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悬挂固定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宣传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8月-10月)根据任务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交通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各参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实施过程中,根据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创建效果,同时加强检查调度,及时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三)完工自查及市级核查阶段(2020年10月)县政府牵头,组织交通、农业农村、扶贫办等部门,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标准,进行初步验收打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10月-11月)对自查及市级核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查漏补缺,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完善提高。

(五)报送申报材料阶段(2020年10月-11月)经县政府同意后,形成申报材料,报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验收申请。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县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创建过程中沟通协调、任务分解、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检查督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二)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强化资金保障工作。县政府设立创建专项资金,作为创建工作的以奖代补资金。县财政应配套的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等费用列入预算,及时安排到位。

(三)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强化督导考核工作。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县政府将本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文件解读  

清原满族自治县争创“四好农村路”

全国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交通运输助推脱贫攻坚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行保障作用,根据《关于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和命名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76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为目标,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不断深化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向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交通强国,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交通保障。

二、创建主要目标及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县“四好农村路”建设,使我县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通畅水平明显提高,安全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明显提升;推进农村道路养护常态化、规范化;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不断提高公路服务品质,改善群众出行体验,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让更多群众共享农村公路发展成果。

)完成年度县、乡、村道路建设任务,全力推动美丽农村路建设。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维修改造47.4公里,农村公路新改建5.2公里,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93.4公里。

(二)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和危桥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100%。2020年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24.6延米/7座,完成治理农村公路隐患路段59.7公里。

(三)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健全并正常运转,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运转正常率均达到100%,完善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工作机制

)农村公路基本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达到100%

)等级公路列养率和经常性养护率均达到100%中等路以上比率不低于75%

)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基本健全。

三、创建主要内容

(一)成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小组。聚焦我县农村公路发展突出问题,建立“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和乡镇政府的绩效考核范围。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和人员经费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二)全面建立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全县14个乡镇设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路长制”组织机构,落实县、乡、村各级责任。县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制度齐全,运转正常。乡镇、村委会作用发挥充分,14个乡镇爱路护路乡规民约和188个行政村村规民约制度率达到100%,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长效机制,主要指标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一步构建和完善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推动县乡公路提档升级,巩固提升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成果,全力推进农村公路项目向贫困村倾斜,改善特色小镇、乡村旅游景点景区、产业园区和特色农业基地等交通运输条件。

(四)聚焦农村公路管养短板。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强力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完善且运转正常,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农村公路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落实到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

(五)推动农村综合运输服务发展。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建立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体系。扩大农村客运覆盖范围,实现村村通客车,实现农村客运可持续稳定发展。推进“多站合一,一站多用”乡镇综合服务站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提升农村物流综合服务能力。

(六)示范引领作用显著。在获得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基础上,巩固取得成绩,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探索具备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强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农村路”。

(七)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探索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模式,逐步建立农村公路综合监管平台,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效能。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技术的应用,确保农村公路统计精准、规划合理、建设精致、管理高效、养护及时,提高农村交通信息管理服务能力。

(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有序,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完善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

四、任务分解

县委宣传部、文化旅游广电局、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媒体对“四好农村路”创建进度跟踪报道,典型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农村公路+乡村旅游、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相关工作的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交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公路、桥梁及安防工程建设;指导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日常养护工作;配合乡镇及有关单位开展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落实巡查路长工作职责。县级公路全部纳入迎检示范路。

各乡镇:建立健全乡村两级“路长制”组织机构和乡村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并确保其设施完善、运转正常;保障辖区内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强化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应急抢修保通工作。每个乡镇至少落实2条乡村级公路,作为迎检示范路。

发展改革局:负责创建工作及农村公路建设总体规划指导与政策引导,做好项目立项审批“放管服”工作,积极争取各类政策资源。

公安局:为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严厉打击涉路违法犯罪活动,落实警务路长工作职责。

财政局、扶贫办、审计局:负责指导“四好农村路”创建的资金筹集和监管,农村公路养护应列财政资金保障落实、建设资金配套及各项补助资金争取;做好贫困村扶贫产业、乡村旅游产业的规划、技术指导及发展;监督评审相关资金使用,研究其它相关资金政策。

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管理公路两侧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联合交通运输局、各乡镇取缔马路市场,杜绝店外占道经营,对于传统集市,选择合适地域进行迁移。

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和特色小镇规划相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和项目争取及实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批公路两侧建筑物,杜绝在公路控制区内新建房屋。

农业农村局:结合“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做好农村公路+观光农业的开发工作,综合协调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特色农业规划技术指导及发展。

水务局:负责协调公路用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中涉及公路污染扬尘、损坏公路恢复等管理工作。

邮政局:推进物流资源整合,研究农村物流站场资金支持政策,建制村通物流,制定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标准,构建农村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体系。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召开动员会,安排创建相关工作;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和悬挂固定宣传标语,组织开展“四好农村路”专题宣传活动,营造争创“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宣传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0年8月-10月)根据任务分解,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交通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做好“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工作任务,各参建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质量。实施过程中,根据序时进度稳步推进,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创建效果,同时加强检查调度,及时汇报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三)完工自查及市级核查阶段(2020年10月)县政府牵头,组织交通、农业农村、扶贫办等部门,对照“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标准,进行初步验收打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查。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0年10月-11月)对自查及市级核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查漏补缺,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完善提高。

(五)报送申报材料阶段(2020年10月-11月)经县政府同意后,形成申报材料,报市交通运输局提出验收申请。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工作。县政府成立“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工作。具体负责创建过程中沟通协调、任务分解、计划制定、工作推进、检查督查、验收考核等工作。

(二)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强化资金保障工作。县政府设立创建专项资金,作为创建工作的以奖代补资金。县财政应配套的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等费用列入预算,及时安排到位。

(三)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强化督导考核工作。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人。各单位之间要通力合作,协调配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检查、考核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切实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县政府将本次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指标体系,确保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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