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部分领导工作变动情况,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工作分工如下:
吴振宇同志:负责政府全面工作。
李富光同志:负责县政府日常工作。负责审计、发展改革、财税、统计、城乡建设(征收)、信访、营商环境、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业园区、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审计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局(国资局)、统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营商局(行政审批局)、交通运输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信访局。
联系县人大、政协、纪委监委机关、税务局、工商联、台办和侨办、驻清部队、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供电公司。
朱跃军同志:负责农业农村、扶贫开发、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水务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应急局(应急救援大队)。
联系县总工会、妇联、团县委、气象局。
孙天宇同志:负责公安、司法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公安局、司法局。
联系县法院、检察院。
黄显芬同志: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联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卫生健康局、医保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
联系慈善总会。
李勇同志:负责教育、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体育、校车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教育局、文化旅游和广电局、校车办。
联系民族宗教事务局。
赵航同志:赴新疆挂职。
姜辉同志:协助李富光同志分管城乡建设(征收)、招商引资工作;协助朱跃军同志分管扶贫开发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于立忠同志:协助李富光同志分管科技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联系县科协、老科技工作者协会、邮政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和石油公司。
于福恩同志:负责金融、供销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负责分管部门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完成县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分管县金融发展局、供销社。
联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清原办事处、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邮政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抚顺银行清原支行、锦州银行清原支行、村镇银行、人保财险清原支公司、人保寿险清原支公司、太保财险清原支公司、太保寿险清原支公司等各家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