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清委干发〔2021〕43号文件精神,经2021年12月28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
徐惠光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