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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1-2-26
文件正文  

 2021年2月26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李勇、汪加欢、闫军,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伯祥、县政协副主席秦增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白静、县总工会副主席朱长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高红霞、县发改局局长陆景臣、县财政局局长王兴科、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高屹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光、姜宝臣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4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沪宁同志讲话精神以及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确定:全县应该认真学习讲话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处在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重要论述,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三)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汇报人:王瑞胜)

二、关于编制《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要将我县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成立由汪加欢同志为组长,县生态环境局为牵头单位,相关部门、乡镇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

(二)县生态环境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对于流域之内面源污染问题,可由属地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负责管控,相关部门全力支持配合;对于流域之内点源污染问题,可由相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执法,属地乡镇则应全力支持配合。

(三)不断完善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对于工作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较差的单位给予批评处罚。

(四)县生态环境局再次征求相关乡镇、部门意见,结合实际完善方案。

(五)汪加欢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张洪伟;列席人:于峰、高峰、汪波、王杨、孙学军、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傅海涛、贺雷、赵昕、赵迪、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辛言广、韩继伟)

三、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部分整改任务分工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针对我县现存整改任务,县生态环境局要再与责任部门对接,再次明确任务、职责分工;县委督查办要立即与县生态环境局沟通,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整改到位。

(二)各副县长定期督促该项工作,确保分管部门全力以赴整改,避免出现整改不到位的情况。

(三)汪加欢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张洪伟;列席人:于峰、高峰、汪波、王杨、孙学军、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傅海涛、贺雷、赵昕、赵迪、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辛言广、韩继伟)

四、关于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县委督查办按照整改任务清单,对于整改任务责任单位开展督查。县住建局作为重点单位,立即推进县城垃圾填埋场、县城污水处理厂的扩建论证、征地拆迁、规划设计、招标建设等;其他相关部门也应尽快完成整改任务。

(二)汪加欢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张洪伟;列席人:于峰、高峰、汪波、王杨、孙学军、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傅海涛、贺雷、赵昕、赵迪、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辛言广、韩继伟)

五、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全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三落实”专项行动等)

会议确定:

(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抓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各乡镇要对存在安全隐患属地企业约谈、报告;各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及时整改。同时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既是红线也是底线”工作思维。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工作。各乡镇已经落地的项目,抓紧办理立项、规划、国土、安评和环评等手续;对于已经争取到的中央债券支持项目,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各项手续,尽快组织招标施工,推进项目落地开工建设。

(三)抓好“三落实”专项行动。各副县长带头抓落实、善于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研究推进202国道改线重新选址、县城环卫市场化、辽东绿色经济先导区规划等。

(四)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抓紧解决一批信访遗留问题,减轻当前全国“两会”信访压力。县住建局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对于供暖延期提前安排。

(列席人:于峰、高峰、汪波、王杨、孙学军、林绿峰、杨雨春、赵磊、傅海涛、贺雷、赵昕、赵迪、申灵玉、李响、刘兆峰、刘立鲲、尉鹏辉、王兴君、钟洪海、华玉哲、辛言广、韩继伟)

六、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县园区办黄崇杰同志负责,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再次征求乡镇、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全县园区总体规划;同时注意与“十四五”规划、“多规合一”有序衔接。

(二)县司法局负责做好总体规划调整的合法性审查。

(三)李富光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黄崇杰;列席人:高峰、赵磊、于峰、张洪伟、傅海涛、贺雷、赵昕、李响、王兴君)

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工作协议、200MW农光互补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协议、200MW风力资源开发投资协议、汽车嘉年华项目投资协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上述四个协议内容。

(一)李富光、汪加欢同志牵头审核,县工信局、县园区办具体负责,按照法律顾问意见修改完善协议。

(二)汪加欢同志负责审核,对于本次所签订的协议要与以往政府所签协议对比排查,避免政府所签协议之间出现冲突矛盾。

(三)李富光、汪加欢同志负责,要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向县委报告。

(汇报人:黄崇杰、高峰、贺雷;列席人:李东升、赵磊、张洪伟、赵昕、尉鹏辉)

八、关于出租紫荆饭店闲置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县国资局负责做好政策性、程序性指导,县交通运输局严格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县司法局要对出租协议进行合法审查。

(二)李富光同志负责,组织县交通运输局研究确定出租资产权属问题、出租资产现存状况、出租的时间与租金是否合理等。

(三)李富光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祁丹;列席人:贺雷、于峰、赵磊、韩雪峰、梁莹、沙洪生)

九、关于“8.28”案件王家大沟和金沣矿业涉黑资产处置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一)县领导小组要根据与会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涉黑资产处置应该遵循科学评估、公开拍卖原则。

(二)鉴于矿井地下井水无法向外排放、恢复矿井巷道存在系列难题,因此可以根据所聘评估机构专业意见,在不抽取矿井地下井水的情况下,科学评估两个金矿井下资产以及矿权价值,注意避免出现被罚没的涉黑资产漏评估、少评估情况。

(三)对于易于变现的涉黑沙子、矿浆、矿石,可以采取公开拍卖方式优先处置。

(四)两个金矿矿井处于井水淹没状态,安全设施维修恢复所需资金巨大,目前无法确定矿井安全责任主体,而且矿井井水外排存在很大环保问题,所以两个矿井不能开展抽水恢复正常运行。因此,公开拍卖招标公告应该明确井口无法抽水评估现状,避免购买以后出现后续相关争议纠纷。

(五)朱跃军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贺雷;列席人:赵磊、梁莹、梁洪久)

十、关于清原县城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

    为了确保尽快解决县城交通瓶颈问题,李富光同志、闫军同志牵头,组织县公安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充分征求县委、人大、政协、群众各方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工作方案。县住建局、交警大队互相配合,采取边建设、边完善、边管理方式。

(汇报人:王铁东;列席人:周陆丰、孙朝阳、于峰、赵磊)

十一、关于辽北地区清原县斗虎沟一带钾长石(铁)矿详查等5家探矿权报件有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县自然资源局依规履行相关程序。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张洪伟、孙学军、王杨)

十二、关于清原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实施方案的汇报

十三、关于清原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李富光同志负责审核,主动征求纪委监委、法律顾问各方意见,确保政务服务中心、社保服务中心投入使用符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必要审批程序和报告程序。

(二)县营商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实施意见,同时明确所有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应进必进”,对于应进未进部门则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进驻部门要对进驻代表或者派驻的副局长授权。

(三)李富光同志负责,要向县委专题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王希平;列席人:于爽、吴永俊、吴成德)

十四、关于我县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意见。各部门要按照规定报备,临时用工要符合指标限额。


 
文件解读  

 2021年2月26日,在县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李勇、汪加欢、闫军,县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和县政府办主任王瑞胜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伯祥、县政协副主席秦增玉、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白静、县总工会副主席朱长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高峰、县委宣传部副科级干部高红霞、县发改局局长陆景臣、县财政局局长王兴科、县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高屹玮,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杨光、姜宝臣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4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王沪宁同志讲话精神以及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关于编制《清原满族自治县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三、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部分整改任务分工相关情况的汇报

     四、关于做好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汇报

五、安排部署近期工作(全县安全生产、项目建设、“三落实”专项行动等)

六、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产业园区总体规划的情况汇报

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二期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工作协议、200MW农光互补一体化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协议、200MW风力资源开发投资协议、汽车嘉年华项目投资协议有关情况的汇报

八、关于出租紫荆饭店闲置资产有关情况的汇报

九、关于“8.28”案件王家大沟和金沣矿业涉黑资产处置方案的汇报

十、关于清原县城道路交通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十一、关于辽北地区清原县斗虎沟一带钾长石(铁)矿详查等5家探矿权报

十二、关于清原政务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实施方案的汇报

十三、关于清原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实施意见的汇报

十四、关于我县公益性岗位有关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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