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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议
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20-2-27
文件正文  

   2020年2月25日,在政府2楼会议室,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孙天宇、黄显芬、李勇、于立忠;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政府办负责人廉大涌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青、政协副主席杨志洲、县委办副主任孔令宝、总工会副主席马云飞、组织部部务委员尹野、宣传部副部长王伯华、发改局局长陆景臣、财政局局长王兴科、营商局局长王希平、司法局副局长曹吉兴、政府办副主任王瑞胜、杨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6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确定:

(一)各副县长、各乡镇、各部门学习落实中纪委的全会报告精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既要抓好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

(二)各副县长、各乡镇、各部门继续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持工作状态不要懈怠,缩小疫情防控的单元格,严格排查管控外来人员。

(三)各副县长、各乡镇、各部门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

(汇报人:王瑞胜;列席人:赵磊、刘林、周福杰、宁涛、梁强、朱长河、宋雷元、王云鹏、于爽、杨雨春、李兴明、张红、沙洪生、倪兴伟、于峰、张洪伟、关发国、杨雷、王善文、生安峰、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二、关于全县农村和经济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筹备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李富光同志负责,各个牵头部门抓紧完善会议需要下发材料。

(二)李富光同志负责,要将会议筹备方案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王瑞胜;列席人:赵磊、刘林、周福杰、宁涛、梁强、朱长河、宋雷元、王云鹏、于爽、杨雨春、李兴明、张红、沙洪生、倪兴伟、于峰、张洪伟、关发国、杨雷、王善文、生安峰、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三、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朱跃军同志牵头,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应该深入落实中央“三农”文件精神,要与县委全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互呼应,重点明确脱贫攻坚任务、农民持续增收、补齐农村短板、加强农村治理等工作任务。

(汇报人:朱长河;列席人:赵磊、刘林、周福杰、宁涛、梁强、朱长河、宋雷元、王云鹏、于爽、杨雨春、李兴明、张红、沙洪生、倪兴伟、于峰、张洪伟、关发国、杨雷、王善文、生安峰、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四、关于2019年全县政府系统工作考核结果及2020年全县政府系统工作考核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县营商局负责征求各副县长、各部门、各乡镇意见,确定2019年全县政府系统工作考核结果;完善2020年全县政府系统工作考核方案。

(二)由李富光同志负责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王希平;列席人:赵磊、刘林、周福杰、宁涛、梁强、朱长河、宋雷元、王云鹏、于爽、杨雨春、李兴明、张红、沙洪生、倪兴伟、于峰、张洪伟、关发国、杨雷、王善文、生安峰、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五、关于扶贫项目库相关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3月15日前,各乡镇产业扶贫项目落实到位。

(二)由朱跃军同志牵头,县扶贫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行每周调度工作机制。

(三)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立即要将国家、省市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制定县级配套扶贫资金使用计划待拨。

(四)各乡镇要认真研究2020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关注有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的产业扶贫具体模式,聘请法律顾问按照规定指导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协议当中务必明确各种扶贫资金产权、收益等,各种扶贫资金、壮大集体经济、相应形成资产均应单独账目严格管理。

(汇报人:杨雷;列席人:朱长河、王金生、于爽、王云鹏、王善文、杨雨春、刘林、宋雷元、宁涛、于峰、张红、范会忠、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六、关于老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个人储蓄性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县社保中心按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汇报材料,明确个人储蓄保险的历史由来现状、必须清理理由、清理遵循规则、财政负担额度等。

(二)李富光同志负责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张翅冲;列席人:于爽、周福杰、韩广岩、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七、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汇报

会议确定:

(一)黄崇杰同志负责,修订印发全县招商引资项目手册;组建招商队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二)县组织部负责抽调人员充实园区管委会筹备处。

(三)关于园区招商引资的产业定位、准入条件和扶持政策,县政府办负责在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

(四)黄崇杰同志负责,在3月底前,完成市级工业园区批复工作。

(汇报人:黄崇杰;列席人:李兴明、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刘立鲲、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八、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参考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成立我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以政府文件下发。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尽快抽调国土、林业、规划等相关人员;相关部门、各乡镇立即报送名单,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三)优先保障办公场所,配备专业人员、办公设备;县财政局立即拨付30万元前期费用。

(四)县自然资源局依规履行公开招标或者政府采购程序,聘请有实力、有资质的作业单位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部门也应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各项准备。

(五)如果乡镇没有单独编制规划要求,全县原则统一编制一个总体规划,确定全县基本农田、生态红线、县城边界等。

(六)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乡镇协同配合,首先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现状评估,其次抽调国土、林业、规划等相关人员,梳理我县国土、规划、林业、交通、城建等遗留问题,会同各乡镇、相关部门,借此契机解决我县问题。

(七)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启动全县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多规合一”,尤其注意聚隆滑雪场、清城博物馆等项目的森林公园界限调整。

(八)注意解决县垃圾填埋场的土地规划遗留问题。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宁涛、宋雷元、朱长河、刘林、张洪伟、李兴明、栾继彪、贺雷、赵昕、邰淳、刘军、李响、刘兆峰、林大鹏、许东君、李成君、钟洪海、华玉哲、周俊良、韩继伟

九、关于出售占补平衡指标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汇报内容。

由李富光同志牵头,组织县自然资源局抓紧报批;抓紧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梁强)

十、关于湾甸子镇木材加工集聚区利用进口松材生产集成材试点监管实施方案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县自然资源局按照会议意见修改完善方案。

(二)县司法局曹吉兴同志负责进行合法审查。

(三)县自然资源、湾甸子镇政府要到现场,逐个审核确认参加试点企业名单。

(四)朱跃军同志负责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五)报请省、市批准试点监管实施方案。

(汇报人:赵磊;列席人:杨升、黄海、李响)

十一、关于在湾甸子镇木材加工集聚区利用进口松材生产集成材试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按照与会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办法,明确按照监管实施方案进行监管,试点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二)县司法局曹吉兴同志负责进行合法审查。

(三)朱跃军同志负责向县委汇报,提请县委常委会议审议。

(四)报请省、市批准试点监管实施方案。

(汇报人:杨升;列席人:赵磊、黄海、李响)

十二、关于我县2020年申报专项债券项目情况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李富光同志牵头,组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积极争取,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包装专项债券。

(二)李富光同志牵头,针对专项债券包装要向县委、人大专题汇报。

(三)县发改局要将我县应做基建项目,或者包装争取专项债券,或者对上争取资金项目,但是都应注意量力而行,不能突破我县负债限额。

(四)县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相关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在县发改局指导下准备申报材料。

(汇报人:孟宪忠;列席人:宋雷元、刘林、梁莹、杨雨春)

十三、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临时用工限额管理工作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县人社局负责征求县委、人大、政协意见。

(二)对于各个单位临时用工实行限额管理,同时抄送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巡察办备案限额。

(三)县人社局作为全县临时用工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办理各个单位临时用工手续。

(四)自2020年3月始,县财政局根据县人社局报送限额数量、人员名单,每月直接拨给各个单位临时用工相关费用,各个单位不必每月申请临时用工相关费用。

(五)自2020年1月始,实施抚顺市清原县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六)如果用人单位需要增加临时用工数额或者需要提高人员工资标准,则应报请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汇报人:于爽;列席人:梁强)

十四、关于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县政府办要向县国资局移交全部事业单位车改上收车辆。

(二)县国资局尽快聘请评估单位确定车辆评估价格。

(三)县国资局根据评估报告所定价格确定车辆公开拍卖价格(不可低于评估报告所定价格)。

(四)县国资局适时启动车辆公开拍卖程序(不得降价)。

(五)所有拍卖所得资金上缴财政。

(汇报人:梁莹;列席人:梁强)

十五、关于移交、拍卖两起非法采矿案件涉案砂石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

(一)孙天宇同志牵头,于福恩同志协助,李富光同志审核,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积极配合。

(二)县公安局要与法院尽快协商,如无异议可将涉案没收砂石依规移交县国资局,县国资局依规评估并以评估价格作为拍卖价格。

(三)县国资局适时启动拍卖程序,期间县公安局继续负责看管。

(四)所有拍卖所得资金上缴财政。

(汇报人:王锋;列席人:梁莹、宋雷元、赵磊)

十六、关于建设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划拨建设资金的汇报

会议确定:原则通过汇报内容。县财政拨400万元给县公安局,同时县公安局自筹资金200万元,用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

(汇报人:王锋)

 


 
文件解读  

  2020年2月25日,县长吴振宇召开七届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富光,县委常委、政府党组成员朱跃军,副县长孙天宇、黄显芬、李勇、于立忠;政府党组成员于福恩,政府办负责人廉大涌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桂青、政协副主席杨志洲、县委办副主任孔令宝、总工会副主席马云飞、组织部部务委员尹野、宣传部副部长王伯华、发改局局长陆景臣、财政局局长王兴科、营商局局长王希平、司法局副局长曹吉兴、政府办副主任王瑞胜、杨光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16个议题。

一、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报告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二、关于全县农村和经济工作暨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筹备方案的汇报

三、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 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实施方案》

四、关于2019年全县政府系统工作考核结果及2020年全县政府系统工作考核方案的汇报

五、关于扶贫项目库相关情况的汇报

六、关于老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个人储蓄性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

七、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工业园区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的汇报

八、关于清原满族自治县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方案的汇报

九、关于出售占补平衡指标情况的汇报

十、关于湾甸子镇木材加工集聚区利用进口松材生产集成材试点监管实施方案的汇报

十一、关于在湾甸子镇木材加工集聚区利用进口松材生产集成材试点监管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汇报

十二、关于我县2020年申报专项债券项目情况汇报

十三、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临时用工限额管理工作的汇报

十四、关于事业单位车改车辆处置工作情况的汇报

十五、关于移交、拍卖两起非法采矿案件涉案砂石的汇报

十六、关于建设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及划拨建设资金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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