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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
浏览:3193次'时间:2015年4月15日

市农委: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省市农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本着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机化装备水平,改善农机装备结构,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的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工作,通过全体农机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农机购置补贴各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

2014年我县实际下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60万元,拉动农民投资2200万元。补贴各种类型农机具1681台套,受益户数1636户。其中动力机械1526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3台,手扶1413台,耕整地机械30台,收获机械108台,其它机械17台。

二、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贯彻落实有关政策。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为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管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进行监管与相互制约,规范操作程序,明确任务和责任,成立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机局局长林绿峰担任。办公室负责补贴政策宣传咨询,补贴对象的确定、公示和机具核实等工作。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了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严格遵守省市《方案》中规定的程序,一是购机者首先到乡镇签定《承诺书》申领并填写《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表》,经主管乡镇长、农机站长签字后,加盖农机站公章后,本人持身份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表》和《承诺书》到县农机局初审,确定补贴对象后,向购机者发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二是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不拒绝购机对象的合理购机申请,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三是加强补贴机具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到县农机监理所申请登记,取得牌证,方可投入使用。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农机购置补贴是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为了让农民得到实惠,我们加大了监管力度,保证了购机政策的正确贯彻落实。

一是强化对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在补贴开始前,将我县具有农机购置补贴资质的经销商召集一起开会,传达了省农委、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详细讲解了《辽宁省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并结合近年来补贴工作的运行情况和易出现的问题,重点强调了几个问题,第一,经销商必须尊重购机者的自主选择权。第二,不准通过降低配置等方式变相涨价。第三,不准偷梁换柱,套取国家资金。第四,不准诱导或强迫购机者购买某种补贴机具。第五,不准搭车销售和拒开发票。第六,经销商要给购机者出据产品“三包”凭证,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售后服务。此外我局要随时随地到经销商经营场所检查督促工作。重点监督他们政策宣传,机具销售价格,开发票及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在办理补贴过程中,县农机局组织有关人员多次到经营现场,检查同时督促指导工作,在对补贴机具进行重点抽查时,发现某型号玉米收获机存在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按照职权范围及时邀谈生产厂家和经销商,迫使生产厂家做出书面承诺,“明年对后桥统一进行免费升级、整改,后桥延长维修服务一年”,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农民的利益。

在机具核查方面,我局与财政局组成了机具核查小组,分成两个组,历时两个多月时间,出动车辆150余台(次),出动人员400余人(次)进行核查。机具在哪里,我们就跟踪到哪里,见人、见机、见票,申请机具的品种、型号、生产厂家要与实物相符,发票上的架子号、发动机号要与实物相符,否则一律不确认。到目前为止,除了10台粮食烘干机和1台雷肯玉米收外,补贴资金已全部直补到卡。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出台早,每年年初或二三月份就出台了,但补贴目录下发和开始办理补贴时间较晚,每年四五月份,这就导致了农民备耕时已将机具买回,为了办手续,需要多跑经销商一次,增加了农民的负担。

2、因手扶拖拉机只有丘陵和山区享受补贴政策,在我们核实中发现,以本县农民按规程购买的,但实质是外市县农民使用的,存在着外流的可能性。一但校真,农民会说是自己购置的,借给亲属使用,如我们硬性取消,无法律依据。

3、部分补贴农机产品价格偏高,补贴目录内的厂家与非目录内的厂家同类同型产品价格相差较大,特别是清原同吉林梅河口相连,在他们那买的非购置补贴的手扶拖拉机价格较低,对比起来,使支农惠农政策效果大打折扣,广大购机农民心里不平衡。

几点建议:

1、尽可能的保证政策的连续性,在备耕前能够办理购机补贴申报工作,方便农户,机具当年投入作业。

2、使办理手续常态化,全年工作日都可办理。

3、核查权限分类下放,补贴额度低于3万元的,由乡镇进行核实,县级抽验20%。

4、在购机补贴资金中,预留2%的工作经费,县、乡各占1%。

以上总结如有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二0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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