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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启动全市防汛Ⅳ级响应的通知
浏览:16591次'时间:2017年8月4日
 

  受西风槽和10号台风“海棠”减弱后的热带低压的共同影响,预计3日白天至4日上午,我市将出现暴雨天气,强降水主要出现在3日22时至4日8时,过程降水量50-100毫米,局部100-150毫米,最大小时雨强40-60毫米。此次降水持续时间长,并将出现短时强降水等强对流天气。

  根据气象预报分析研判,此次强降雨有可能造成暴雨中心地区多条中小河流发生洪水或城市内涝、农田受淹、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为全力做好本次强降雨的预防工作,依照《抚顺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月3日13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市防指各成员单位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各地区主要领导必须到岗到位,依据本辖区雨情、汛情发展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全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同时做好受威胁地区人口转移准备,及时转移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17年8月3日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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