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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
浏览:46221次'时间:2023年11月14日

  


 机构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县内公路行业发展,协调铁路建设,建立健全与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机制,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行业发展规划,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县内高速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

(六)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等假日运输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办公电话:024-53022915       传真:024-5302291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电子邮箱:qyxjtjbgs2915@163.com

二、领导工作分工

李兴明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孙朝阳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

负责交通发展规划、计划、财务、人事、劳资、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监管(含紫荆饭店)、信访和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局计划股、财务股、行政办,货运公司留守处。

王先成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沈吉铁路路改项目、农村公路质量与安全监管、局驻村工作队工作。分管局质监股、重点项目办;联系沈阳铁路集团公司沈吉铁路改造项目指挥部、高速公路相关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全局党建日常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群团;行政方面负责抽水蓄能电站迁移复建公路项目、全县公路建、养、管工作、运输管理、综合执法、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分管局党办、公路股、运输股、安全股,农村公路管理所,公路管理段、公路工程段运管所、客运公司;联系清原路政执法大队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

职责:1.负责局机关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党的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会、群团、统战等工作;2.负责局管干部考核、任免、调转、日常管理等工作;3.负责老干部日常管理、服务工作;4.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行政文件起草、审核、印制,文件分办、档案、保密、政务公开等各项政务工作;6.负责人事劳资工作;7.负责信访、综治工作;8.负责公务员日常教育培训、年度统计报表等工作;19.负责后勤管理;10.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民心网、县长公开电话投诉工作;11.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1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人:刘佳

电话:024-53022915

传真:024-53022915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二)财务股

职责:1.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2.按规定对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外部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交通系统实施的各类专项审计、审计调查、专项检查、并承担审计接待、事务协调工作;3.依法依规进行会计审核、核算;4.开展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审核和公开工作;5.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工作;6.管理好银行存款,做好现金的收付工作;7.负责对单位的各种经济业务,特别是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全过程的监督;8.负责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负责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纳税人申报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资料进行个税申报和缴纳;9.负责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人:史先敏

电话:024-53022478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三)公路股

职责:1.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协调推进县内高速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交通工程建设,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2.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3.负责权限内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设计文件审查工作;4.负责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5.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负责人:李波

电话:024-53026846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四)安全股     

 职责:1.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2.指导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队伍建设工作;3.指导拟订交通系统应急预案,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加强交通运输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和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的执行情况;4.参与全县公路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县直相关部门做好重特大突发事件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人:高尚有

电话:024-53026433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五)农村公路质量与安全监督股

      职责:1.负责指导有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监督执法工作、安全生产信用考核工作;2.指导全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问题举报投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工作;3.指导拟订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和政策,监督检查实施情况;4.组织权限内有关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质量评定(鉴定)和优质工程评定工作负责人:谢忱峰

电话:024-53070018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六)运输股

职责:1.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2.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指导全县运政等行政执法工作;3.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等假日运输领导小组日常工作;4.负责全县道路客货运输、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运输站(场)经营、车辆维修、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人:姜思熙

电话:024-53031621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七)计划股

职责:1.拟订全县公路行业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

法规、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行业发展规划;2.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3.编制、上报、下达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运输场站等工程投资项目年度监督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运输场站等工程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的实施;4.负责整理全县公路、道路运输等综合运输基础数据,形成行业统计数据,报送相关单位。负责人:宋凤娟

电话:024-53070017

法定工作日:8:30—17:00

办公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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