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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18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5264次'时间:2018年5月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8]20号)精神和《关于印发 2018年全市“5·15政务公开日” 活动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公开〔2018〕5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全县“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 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县“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今年5月15日是全省第十二届“政务公开日”,按照省、市“政务公开日”工作部署,为开展好我县“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活动主题为:解决群众“办事难”,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 二、活动内容 (一)现场政策咨询活动 1.主现场政策咨询活动 县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检查、指导和咨询。县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开展“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各乡镇要开展好政策宣传和咨询,确保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时间:5月15日9时—11时 地点:县园中源活动广场 活动内容:政策咨询、政策解读、意见征询 活动要求:各单位有带队领导和工作人员;设立政策咨询台、悬挂宣传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资料。 参加单位:县发改局、经济局、教育局、民宗局、公安局、 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城建局、综合执法局、交通局、农发局、水务局、林业局、商业局、统计局、营商办、审批局、文体局、广电局、卫计局、市场局、环保局、安监局、国土局、旅游局、国税局、地税局、法制办、金融办,其他部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本单位门前设置宣传咨询台。 2.分现场政策咨询活动 时间:5月15日上午9时—11时 地点:各乡镇自行确定 活动内容:政策咨询、政策解读、意见征询 活动要求: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服务告知单,发放《惠民政策问答》、《百姓办事指南》和宣传单等资料。 参加单位:各乡镇相关部门 (二)进基层宣传活动 1.5月8日,县教育局,深入学校开展教育政策等宣传活动。 2.5月9日,县民政局、人社局,深入社区开展城镇医保、低保政策宣传活动。 3.5月9日,农发局、林业局、水务局,深入乡镇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活动。 4.5 月10日,县卫计委、市场局、财政局配合,深入医院开展食品药品、医务公开宣传。 5.5月10日,县营商办、审批局、发改局、国土局、城建局、环保局、市场局、国税局、地税局,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传,优化涉企服务。 (三)开展进企业服务活动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开展送政策、现场咨询、答疑解惑活动,与企业联系密切的经济局和各乡镇、县直部门要走访3-5个企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填写《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表》。 宣传“互联网+政务服务”活动 时间:5月8日—15日 地点:县行政审批中心 活动内容:根据《抚顺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我县政务服务宣传力度,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进一步宣传我县建设营商环境的优惠政策。 三、活动要求 1.领导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应高度重视“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分管领导认真组织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本着“内容充实、特点突出、解决问题”的原则,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解决“办事难”问题。 2.注重实效。活动形式符合乡镇和部门实际,宣传内容贴近群众生活,助力企业发展,结合“重强抓”,解决“办事难”的具体问题。 3.总结活动。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5月15日17时前上报活动简要总结情况、相关图片(5张)电子版,电子发至县政务公开办邮箱。 联系人:张新春 李俊鹏 联系电话:53034645 电子邮箱:qyxzwgk2016@163.com。
附件:1、“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语 2、优化营商环境登记表 附件1:“5·15 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 3、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4、推进权力公开 建设服务政府 5、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6、推进政务公开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7、推行办事公开 优化公共服务 8、推行办事公开 服务人民群众 9、围绕便民利民 推行办事公开 10、大力推进政务公开 建设透明高效政府 1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2、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13、推进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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