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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办发〔2016〕76号 清原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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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清政办发〔2016〕76号
 

关于印发清原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
进农村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清原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六届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方案

为积极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实现互联网与农业农村农民融合发展,全面发展县域电子商务应用推广,构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增强我县农特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县政府决定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借鉴国内先进县、市(县级市)的普遍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强化服务、搭建平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二)统筹规划,创新发展。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县域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规划,作为农村发展的重要引擎和产业支撑,促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以商业模式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体制创新,改造传统商业的业务流程,提升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发展目标
发展目标分三个层次逐步实现。
(一)初级目标: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县、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包括:建设1个县级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含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4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18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实现电商网络全覆盖,服务功能齐全,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双向流通无结点的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二)中级目标:通过宣传、培训、创业孵化、企业转型辅导,形成“全民触电,全企上网”氛围,促进县域各类人才利用互联网创新创业和企业电商化转型,通过一村一品或产业带发展格局,推动农业产业化调整,实现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流通,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实现农民向农业工人转变,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提高美丽乡村幸福指数。
(三)高级目标:将电子商务与智慧城市建设、智慧乡村建设、智慧旅游建设相融合,形成以“互联网+”为核心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三、建设任务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引进一家有经验、资金、技术、人才实力的电商企业,完成财政补贴之外的投资,保证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可持续性发展;负责为农村电商业务提供软件平台,包括:农特产品推广平台、电商平台、物流平台、支付平台等;承担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三级网络、物流配送中心的运营管理。企业必须在清原本地注册成立网贸科技公司承担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1.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整合河南新区现有房地产资源,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网贸科技企业负责电商企业和各类电商服务类企业引进入驻。建设营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配置电商平台,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等机构,承担全县电子商务培训、电商平台营运、创业辅导、物流配送中心运行以及创业风险投资、供应链、金融贷款服务等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职责;与邮政、淘宝、京东、顺丰等电商物流企业合作开发运营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体系。中心营业面积必须达到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中:网商办公区150㎡、培训教室两间150㎡、仓储中心200-300㎡、创业孵化区100㎡、创新创业基地200㎡、农特产品展示区300㎡、配送中心300—500㎡);在2016年5月底前完成园区功能规划和网贸科技企业的招商,10月底正式营运。(责任单位:县商业局、教育局、网贸企业、邮政、电信运营企业等)
2.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依托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面向社会物流企业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及智慧网仓,整合县内邮政、顺丰、京东、圆通、韵达等配送企业资源,建立分拣配送中心,通过政策引导鼓励电商配送和快递企业入驻,支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辆,建立共同配送体系,降低营运成本,确保工业品下行,农产品上行无结点运行,充分解决乡村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由网贸企业在2016年10月底前建成投入运行。(责任单位:县商业局、网贸企业、邮政及相关物流企业)
3.建立乡(镇)村服务站、提升服务功能。依托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村级便民服务站、农家店、邮政所、电信营业厅等基础资源优势和服务功能,引导网贸科技公司、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推广建设乡(镇)级电商服务站和村级电商服务点,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终端配送、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等服务功能,充分实现线下体验和电子交易在线支付等功能。2016年,完成乡、村二级100个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任务,对优质米、食用菌、中药材、果蔬等重点产业区域乡镇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高标准配置服务站(点)设施;2017年,实现全县14个乡镇和188个行政村电商服务站全覆盖,乡、村服务站点实行统一店招和标准化配置,含电脑1台、电视1台、接待台、电脑桌、货架、扫码枪、宽带网络。(责任单位:县商业局、各乡镇政府、邮政、电信营运企业、网贸企业等)
(二)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1.推动工业品下乡。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乡(镇)、村服务站为基础,以京东、淘宝、网贸科技公司等电商平台为依托,积极引导县内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充分利用网贸企业自营电商平台上网开店,建立起日用品、大家电和农资配送网络,同时通过“支线运输+落地配送”的模式,完成订单商品配送工作。(责任单位:县商业局、网贸企业、大型商贸流通企业)
2.促进特色品进城。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服务站功能,依托各类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组建电子商务协会,协调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农产品网货普查、包装策划,由网贸企业在京东、淘宝、一号店等第三方平台上打造清原特色馆,完善网销电商孵化机制,推进特色产品触电上网,包括工业品、农产品、手工艺品、旅游产品等。(责任单位:县商业局、农发局、经济局、旅游局、县社、网贸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等)
3.加快农村“O2O”进程。通过农村“O2O”服务平台,发挥邮政、电信网点及村级农家店的线下优势,与京东、淘宝等大型电商平台达成合作,以“电商服务站”为纽带,通过网购节(会)引导,培养农村群众网购消费习惯,开发农村电商消费市场,促进农村商业线上化。(责任单位:县商业局、网贸企业、邮政、各乡镇政府等)
4.做强做大清原电子产业园。将东北区域特产与清原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整合东北区域特色资源,利用清原区位优势,不断完善和优化园区服务功能,加大园区招商力度,建立批发采购、分销平台,引入培育东北特色产品经销企业入园开展电子商务经营活动,形成集聚效应,壮大园区规模,形成东北特色产品辐射全国的电子商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商业局、网贸企业、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
5.建设清原生态旅游网。依托县级电商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整合红河漂流、金山石佛、筐子沟景区等旅游资源,延伸农家乐、餐饮、住宿、交通等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清原旅游网链接国内知名旅游网站,全网营销清原特色生态旅游产品,一键解决旅游吃、住、行、游、购等问题,叫响清原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县旅游局、商业局、网贸企业、相关乡镇政府、旅游企业等)
(三)广泛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工作
1.扫盲培训。由电子商务职业培训学校组织,在各乡镇举办网络购物知识农村大讲堂和公开课,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常识,为农村消费者传授网络购物、正品行货、支付安全等网络购物知识,提高乡村农民网络购物兴趣和热情,享受网络购物方便实惠。2016年10月底完成扫盲工作。(责任单位:县商业局、培训学校、各乡镇政府)
2.培训政府工作人员。以公开课的形式,在2016年上半年,开展县直部门、乡(镇)政府管理人员电子商务培训工作,普及电子商务知识,促进传统行业转型升级,帮助转变经济发展思维和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商业局、乡镇政府、培训学校)
3.培训孵化网络创业人才。与县委组织部、团县委、县人社局、妇联等部门合作,由培训学校量身定做培训计划,培养大学生村官、乡村女能手、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等青年创业者,并由网贸企业提供电商平台和多层次网货帮助开店实习,以此带动农村“网联网”创新创业高潮,同时邀请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举办招商讲座,从品类选择、数据支持、平台政策等方面,进行创业开店辅导。二年内至少培训3000名电商人才,实现100名“电商能人”的孵化目标。(责任部门:县委组织部、总工会、团县委、妇联、人社局、残联、扶贫办、培训学校等)
4.培训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对进入京东、天猫、淘宝等电商平台的涉农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由培训学校安排专业辅导老师,提供网上开店、市场营销策划、产品数字化处理、运营维护等综合培训,帮助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责任部门:县商业局、农发局、经济局、网贸企业、培训学校等)
(四)强化产业基地电商化建设
按照县域五大特色产业带建设规划,提倡“一村一品”发展农村特色产业,以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基础,在产品监测检验、朔源体系建设、分拣包装、冷链技术、品牌营销等方面,充分利用国家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使用政策,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资金投入,在生产、加工、营销等方面全面介入电子商务实现要素,改变原有传统生产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进程,为农产品上行提供品质保障和网货资源。
1.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聚焦我县中药材、食用菌、优质米、山野菜、花卉等主导产业,强化优质农产品朔源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三品”认证率,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和服务提系,打造区域地理标识产品,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实施农产品品牌化经营战略,由网贸企业每年完成3—5款清原本地农副产品品牌塑造与线上推广,扩大电商产品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农发局、商业局、网贸企业、各乡镇政府)
2.完善产业基地电商配套设施。开展产业基地转型项目推进工作,通过考察筛选确定企业(含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改造项目,资金投放、检查验收等工作,按产业、产品属性合理配置电商平台,完成电商化转型,并为电子商务市场提供强大的网货资源。(责任单位:县农发局、商业局、财政局、网贸企业、各乡镇政府)
 四、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扶强、科学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项目审核管理的方式,对企业申报的项目进行定额补助。
(一)资金总额。中央财政安排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县补助资金185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资金另行安排。
(二)支持重点
1.支持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对建设县级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实现区域运营服务,能为从事网络创业和服务人员提供技术支持,信息服务,营销推广、管理咨询及其他增值业务等全面服务,对其电子结算、信息系统、追溯体系、增值服务等相关施设建设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给予支持。
2.支持乡、村电商服务网点建设。依托县级物流配送中心、020网货体验店,延伸14个乡(镇)级电商服务站、188个村级电商服务点,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对智能网仓建设,配送信息平台以及乡(镇)、村服务站点开展线下体验、仓储配送,为村民提供网购网销、代购代销、缴费、充值、订票、代收代发等服务设施建设、相关设备购置安装等给予支持。
3.支持培训。组织开展面向政府部门、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基础知识以及网上开店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
4.支持品牌推广。依托自营电商营销平台,开展网上促销、品牌推广活动,支持与阿里、京东等著名电商企业合作,开设清原特色馆,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对企业参与各类电商采购对接会、展销会,给予专业布展、设备场地租赁等费用支持。
5.支持产业基地电商配套施设建设。鼓励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生产基地产品电商化、标准化建设,完善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对其分拣加工、分级包装、储藏冷冻、冷链配送以及质量监控、检验检测、溯源体系建设等相关设施建设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给予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商业局局长兼任,电商办落实5名电子商务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部署、指导、协调和检查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具体负责配合网贸企业开展园区招商;电商综合服务中心、配送中心、培训学校职能的运转协调;县、乡、村三级电商服务网络建设指导;总结阶段性工作报告和上报统计数字报表等。每个乡镇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协助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培训工作的组织召集,项目推进情况的跟踪反馈,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乡(镇)政府分别是推进工作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及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三)强化媒体宣传。县委宣传部负责,相关媒体及网贸企业配合,邀请国内、省内主流媒体对典型做法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宣传报道,真实反映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积极成效,形成全民全社会学习参与电子商务活动的氛围。
(四)定期督查项目。县电子商务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督查项目进度,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定期巡查,对虚报进展、材料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并追究相关部门、企业责任。
(五)加大政策配套。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并从金融、土地、税收和行政性收费等方面完善支持政策,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检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驻县省市属单位,各新闻单位。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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