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清原满族自治县园林管理处
浏览:4909次'时间:2016年11月29日
一、单位简介 “清原满族自治县园林管理处”,为城建局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22名。 二、其主职责要 1、城市园林绿地管理维护,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工程设计。 2、负责县城内临时占用绿地、广场及游园的审批。 3、负责绿化补偿费。 4、依法审批占用城市绿地和伐移城市树木事项。 5、负责园林绿化的行政执法工作。 6、负责认定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和养护单位资质。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绿化事项。 三、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抚顺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二)、办理对象及范围 清原满族自治县的城区居民。 (三)、办事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 准确反映县城园林绿化设施如树木倒塌、乔灌木修剪、病虫害防治及游园基础设施损坏等需处理的问题及位置,并提供联系方式。 (四)、办理流程 园林绿化维护管理问题可致电53034802 (五)、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依据抚政办发【2002】5号文件收取城市公共绿化树木损坏赔偿费。 五、便民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530348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