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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浏览:4951次'时间:2016年11月28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一、单位简介
清原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办公地址位于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40-1号,为清原满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9人,在岗9人。
二、职能权限
1、贯彻执行《环保法》《环境监测工作条例》《环境监测规范》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环境常规监测任务,编制环境监测各类报告、环境质量年报、年鉴。
2、依法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3、依法开展全县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对全县污染排放状况实施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污染源排放状况及变化趋势。
4、承担县管委托建设项目 “三同时”和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污染防治设施检查的监测和排污申报复核监测工作。
5、负责污染事件的调查监测。
6、负责环境管理、环境规划、污染防治的环境监测工作。
7、开展委托监测、环境监测技术服务工作。
三、服务指南
委托监测程序
1、委托单位电话或来访预约。
2、进行初步洽谈,根据需要进行现场踏勘。
3、监测站与客户明确监测的环境要素、点位、因子、频次等具体要求等相关事项。监测站内部对监测业务委托协议进行流转、审批。
4、监测站按照监测业务委托协议的内容实施环境监测。
5、监测站编制监测报告,并通知客户领取。
四、办公电话
024-53023739    024-53034739
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清河路40-1号
邮政编码:11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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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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