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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浑河清原县城段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3566次'时间:2015年6月5日
清原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县城防洪工程建设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浑河清原县城段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培宏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鲁国范 县政府副县长 孙 宇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云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志洲 县水务局局长 赵大地 县财政局局长 苏俊利 县城建局局长 李文锋 县审计局局长 秦增玉 县交通局局长 徐晓东 县国土局局长 李文明 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丁 聪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跃军 清原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具体负责浑河清原县城段防洪工程建设相关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志洲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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