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清原满族自治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浏览:12650次'时间:2022年2月28日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法治政府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 (一)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各项部署要求,党政主要责任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组成人员,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委员会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促进工作有效衔接、协调联动。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发《2021年度清原满族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2021年度清原满族自治县县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法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制定宪法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各项工作,促进清原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制发《关于组织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 遵守宪法 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将宪法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并积极组织学习民法典等法治内容。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在县政府常务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内容,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为切入点,以“双法治副校长”为载体,不断强化执法机关组成的法治副校长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协调“送法单位”按“受法群体”实际需求,进行有针对性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绘制法治文化长廊60余米,建设1座县城法治公园,1处乡镇法治文化广场,修复安装灯杆法治宣传牌99块,实现“出门墙上有法、抬头灯杆见法、说理办事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 坚持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制发《2021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研究业务工作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结合。各行政机关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组织2个督导组,分别对县直机关、乡镇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三)促进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定期向市司法局、县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大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并结合我县实际,对主要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有针对性从严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和征求意见工作。全县共清理确定36个行政职权主体在政府网站公示,确保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部门顺利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开展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工作,助力基层放权赋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法律法规信息,逐项审查全县26个县直部门1501项权责事项依据,发现19个部门存在的权责清单法律法规被修改、废止等情况;逐项审查乡镇78项权责事项依据,发现权责事项依据已废止1项,修正23项,信息错误1项,保障权责事项法律依据一致。四是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各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模式,报送涉企执法检查事项,经过严格审核共有7家执法单位、48项检查内容,涉及被检查企业37家。 二、严格职权法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打造法治综合服务平台 坚持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作为保稳定、促和谐的有力抓手,完善调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大局。一是畅通行政复议通道,积极开展行政复议代办点工作。在14个司法所开展行政复议代办工作,组织行政复议代办业务培训会,解决偏远乡镇群众申请复议困难的问题。2021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8件,立案审理33件,审结27件,调解结案4件,召开议决会议6次,听证会2次,印发行政复议意见书3件。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清原满族自治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适时调整行政复议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不断健全行政复议工作体制,落实配置行政复议辅助人员2名,提供保障办案车辆使用,争取行政复议人员配备与改革后的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相适应,达到法定办案人数及立审分离要求。三是依法规范开展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诉讼事务工作规则(试行)》,严格按照《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指导各部门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前报备制度,督查各应诉部门提前报备开庭时间和负责人出庭情况,确保行政诉讼案件负责人出庭比例稳步提高,不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季通报制度。印发《关于规范全县行政机关聘任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明确各单位聘任法律顾问的相关要求,更好的加强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工作。目前,受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应诉案件41件,出庭应诉42次,一审案件20件,上诉案件13件,再审案件3件,执行案件5件。通过诉讼程序保证诉权充分行使,维护政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是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健全完善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积极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探索建立婚调工作机制,成立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发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工作职能。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聘任10名调解员上岗。全县现有调委会218个,调解员1462人。五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应援尽援的政策精神,切实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2021年8月5日,我县设立全市首家独立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3+X”服务职能,统筹协调8家律师所、4家法服所共50名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入驻轮值,为群众免费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六是强化公证工作,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扩展服务领域,促进公证数量和质量同步提升。 (二)全力推进“三项制度”有效落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不断完善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环境。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推行持证执法。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完成全县行政执法人员581人网络培训工作,成功举办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共103人报名参加,考试通过83人。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录入工作,完成2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453名执法人员网上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抽查评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全县22个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活动进行全面督查考评。四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信息透明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性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有力保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全县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随机抽取12家县直行政机关执法案卷230本,切实了解行政执法案卷水平,及时反馈12家行政机关案卷评查意见。派出2名业务骨干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互查互评工作,随机抽取新抚区、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3个县区90本案卷评查打分,确保全市案卷互评工作顺利完成,2名业务骨干得到市局通报表彰;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提升行政机关执法质量。五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全面检查经营户112户。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一起、罚款5000元。开展违法广告整治行动,共检查经营户134户。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林草局联合行动,共排查市场2处、检查餐馆酒楼等经营主体96家、检查中医药店、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销售单位、收购单位和驯养繁殖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动物单位12家,检查经营户108户。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有效推进。全县企业年报率为92.2%,农合年报率为87.9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84.38%,归集涉企业信息14424条。 (三)持续推进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结合本县实际,持续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 (四)提升疫情防控依法应对能力 制定《清原满族自治县发生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应急处置预案》等文件26份,完善全员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组织完成核酸检测应急处置演练。严格按“三区两通道”设置3处集中隔离点。公安、防疫、医务人员进驻隔离点。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目前,发热门诊累计接诊163人,累计留观6人,无疑似病例发生。积极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全县共建立17家接种单位,设立24个接种台,发放新冠疫苗接种证297个。目前共建卡接种第一针剂187521人,第二针剂接种176077人,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有序开展第三针剂接种,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禁忌(延缓)接种证明”开具工作,累计开具1930份,禁忌260份,延缓1670份,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 (五)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制度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适合我县应急管理实际的规章制度,印发应急管理信息报送处理工作流程。按照“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原则,积极组建一批关键时刻调得动、用得上、顶得住的高素质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在各乡镇、各行业领域、企业组建消防灭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应急、道路抢通保障、搜救应急、通信与电力保障等各类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34支,救援人员4000余人。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救援。健全各级灾害信息员队伍体系、明确各级灾害信息员的职责和身份、强化灾害信息员日常管理。全县现有灾害信息员237名,随时同步更新国家报灾系统灾害信息员信息,要求各乡镇对村级灾害信息员进行培训,明确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报灾时限。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一)法治思维和能力意识有待加强 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发展思路、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有待提高。 (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偏率低 2021年抚顺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次下发关于全市各季度诉讼案件情况的通报,我县败诉案件数量居高不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偏低;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对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登记审查把关不严,履职审慎义务不到位。 (三)法治宣传力度不够 法治宣传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有的干部因疫情和法律条文修订等原因,导致对法治建设工作政策法规学得不深、研究不透,基础工作不够扎实,对于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缺乏创新方法和举措。 (四)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和监管方法有待提高创新 全县无人持有行政执法监督证,执法监督的职责体现不明显,监督的力度无法保证,同时执法监督缺乏有效问责、监督手段,难以确保执法监督任务的完成,达到行政执法监督应有的效果。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单位的权责交叉、不清的情况,造成部分行政管理事务的“无人敢管、无权管理”等现象,影响执法威信和严肃性,不利于开展正常的执法活动。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根本,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统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二是以学习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法规为抓手,不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普法工作队伍的学习培训,引导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 三是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备案、审查工作,加大对各单位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继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扩大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 四是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等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依法行政知识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加法律知识在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中的比重。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突出行政执法监督重点,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全力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再提升,服务再优化,执法再规范。 六是积极谋划,彻底扭转我县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的不利局面。落实《关于全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庭前报备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出庭应诉工作职责,区分出庭应诉范围,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监督机制,有效降低败诉率,提高出庭应诉率。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