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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的公示
浏览:8562次'时间:2021年4月21日
为深入贯彻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清原满族自治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将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布,恳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三、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四、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五、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 六、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管理不规范,社会认可度不高; 七、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不规范,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八、涉法涉诉信访减存控增措施落实不到位,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监督电话:024-53075800 监督邮箱:qysfjwk@163.com 联系人:庞立祥
清原满族自治县司法行政队伍 2021年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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