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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水务局关于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报告
浏览:14635次'时间:2019年3月13日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县文件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内容等方面不断努力,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县政务公开办公室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一、调整工作机构

县水务局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今年2月16日,我局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宋雷元任组长,副局长李忠金、副局长孙学军,党组成员郑海霞为副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以及各股室负责人为组员。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二、政务公开信息落实情况

(一)抓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1、按照合法、有效的原则,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及本局的工作职能和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公开。逐步做到“四上”、“三规范”,即:上墙、上报、上屏、上网,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监督制度。改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条件,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2、主动公开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局机关职能、内设机构和管理权限;水利部门的行政审批、核准、审核和备案事项的名称、依据、标准、条件、程序、时限、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办理结果;局机关、局属各事业单位、各股室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库保护情况;重要专项经费和水资源现状及供需情况;灾后重建、农村水利工程、灌区改造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等;全县范围内的雨情、水情和汛情、旱情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结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局中层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晋职晋级、先进评选等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承诺办理的其他事项。

3、通过清原县政府网站对外公开。局级非密级的政策性文件、行政审批、核准事项、行政执法事项一律上网公开发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将行政审批项目纳入中心集中公开,统一办理;需向本单位、个人公开的,采取下发文件、举办专题简报、专题公开栏以及召开局务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公开。 

(二)回应和解读

我局在回应市民政策咨询及投诉方面,将全部的信息处理整合到了民心网网络回应人平台,市民点击我局网站首页的“信箱”即可跳转至民心网页面,平台投诉件的查看与接收由局办公室管理,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投诉人满意”为办事宗旨,将群众的意见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处理后再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群众。全年接到市民投诉、民心网网络回应人申诉11件,办结率、满意率、回复率均为100%。

 三、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层次和水平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根据《条例》及《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公开,为打造和树立务实高效的水务机关形象夯实基础。

(二)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将保障体系建设、重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回应和解读、其他工作落实情况,以及与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群众关注多、疑问多的热点、难点问题,均列入公开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公开时间。根据公开内容的实效性,分长期、定期和随时公开,坚持把领导分工和机构编制、职能、办事权限、办事程序、审批项目、服务承诺、办事指南以及政策法规等情况进行长期公开。

四、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和政府对非涉密敏感信息的管理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明确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并严格上网信息审查,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全面、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五、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建立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通过评优奖先,树立典型,增强业务经办人员的荣誉感、责任心。

六、加大监督力度,充分利用网上咨询平台,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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