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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下岗职工利益 法官为民办案受赞
浏览:1442次'时间:2013年5月9日
    6月28日,原县中药厂职工张少华等69人将一面绣有“维护百姓合法权益、不徇私情依法办事”的锦旗送到了县人民法院,代表下岗职工向为民办案的人民法官献上了一份敬意与感谢。
      2001年县中药厂转制时,有的职工享受买断待遇成为自由择业者,有的被汇龙达新组建的制药厂留用上岗,而张少华等69人与汇龙达公司达成协议:由该公司负责为他们交满15年社会养老保险,他们即时自由择业。可是到了2006年,在这些职工的保险费用尚有1年半未交时,汇龙达公司开始拖欠保费不交。与此同时,其他方面的原中药厂职工也与汇龙达公司发生相关的纠纷。这些职工们多次找汇龙达 公司理论,却被其以种种理由推托。县政府相关部门曾为这些职工进行集体诉讼,判决后却因汇龙达公司上诉省高法,判决被省高法驳回,导致这些失业职工陷入到申诉无门的困境当中。
      不能让下岗职工的利益受损。2011年9月,县法院城郊法庭以接受民事诉讼的方式,重新为原中药厂161名下岗职工与汇龙达制药厂的经济纠纷立案,并为这些下岗职工提供缓交案件受理费的扶持措施。161名职工、161个案件,而且有3种以上的纠纷形式,负责案件办理的城郊法庭副庭长谭希宏没有因案件复杂的困难而退缩,他一方面分门别类梳理纠纷方式,一方面努力与被告汇龙达公司协调,多次到企业或通过电话与企业老总联系协商,进行案件的调解。经过他不辞辛苦的努力,首先促成了汇龙达公司与张少华等69名工人达成和解,由企业为他们补齐拖欠1年半的保费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6月21日,在城郊法庭的协调、督促下,近10万元的拖欠保费一一发放到了张少华等69名下岗职工手里。这些职工感动异常,当场要请办案法官吃饭,被谭希宏等法官婉拒。于是,这些下岗职工才精心制作了锦旗送到法院表达谢意。
      据谭希宏介绍,城郊法庭将继续深入进行调解,争取在年末之前将原中药厂其他92名职工与汇龙达公司的经济纠纷成功调解,最大限度地维护这些下岗职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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