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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鼓励内陆承接产业梯度转移 将制定差异化支持政策
浏览:6949次'时间:2016年3月2日
 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支持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梯度转移政策。
  首先,推动加工贸易产业集群发展。按照国家重点产业布局,支持内陆沿边地区加快承接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加工组装产能的转移。鼓励内陆沿边地区基于环境容量和承载能力,因地制宜发展加工贸易。稳妥推进国内外企业将整机生产、零部件、原材料配套和研发结算环节向内陆沿边地区转移,形成产业集群。
  其次,建立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合作机制。推动建立省际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协调机制,重点协调解决信息不对称、配套服务不完善、人才不充裕等问题,加快推动项目落地。鼓励沿海地区与内陆沿边地区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按照优势互补、共同出资、联合开发、利益共享的原则,开展产业对接、人才交流培训等方面合作。
  第三,支持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发展。加大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承接地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员工技能培训、招商引资、就业促进等相关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承接转移专项资金,用于促进相关工作。培育和建设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和示范地。
  第四,研究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梯度转移政策。在严禁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转入的前提下,结合国家重点产业布局,研究制定支持内陆沿边地区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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