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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县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 活动方案
浏览:23536次'时间:2022年5月10日
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12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开展好本次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活动时间 5月15日至5月20日 三、活动内容 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活动,对利企惠民政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信息等积极宣传解读。各乡镇、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1. 户外公共场所宣传。5月15日(星期日)上午,由县营商局确定一处户外场所,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事项解答。(视疫情形势,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 2. 各行政机关内部宣传。各部门结合重点工作,定制政务公开方面的宣传品,让政务宣传接地气、受欢迎。通过悬挂条幅、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宣传活动标语。各部门制作高180cm*宽80cm,PVC材质“易拉宝”式宣传海报,用简明扼要的语言、生动活泼的图片,充分展现各部门服务特色和工作成效。在政务服务中心悬挂主题突出、内容深刻、口号响亮的横幅标语,将政务服务窗口一线工作人员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和顽强斗志传递给公众。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活动组织指导责任,确保本地区相关单位开展好本届“5·15政务公开日”各项活动。 2、突出活动实效。县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公开内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各部门要积极协调传统媒体、新媒体和通信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利用电视电台节目、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播放政务公开宣传标语,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3、及时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和做法,并上升为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各乡镇、各部门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照片、视频)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李 辉 电话:53034645 邮箱:qyxzwgk2016@163.com
附: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语
2022年5月7日
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宣传标语
1.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2.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3.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4.推进权力公开 建设服务政府 5.推进政务公开 打造阳光政府 6.推进政务公开 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7.推行办事公开 优化公共服务 8.推行办事公开 服务人民群众 9.围绕便民利民 推行办事公开 10.推进政务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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