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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
浏览:10518次'时间:2025年8月4日
市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支持力度,持续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按照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抚顺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发〔2025〕8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呈报,请予审核。 妥否,请批复。 附件: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清原满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27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抚顺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抚顺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农发〔2025〕83号)要求,支持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落实增产措施、强化引领带动,促进粮油单产水平持续提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实施内容 (一)实施区域。县域内各乡镇全部纳入支持范围。 (二)支持作物。主要支持我县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较大的玉米、水稻及大豆等粮油作物。 (三)面积规模。参与项目地块应相对集中连片,大豆不少于20亩,玉米、水稻不少于50亩。 (四)单产目标。参与项目地块作物2025年单产应比我县2022-2024年统计数据平均亩产提升10%以上(含10%)。详见附件3:清原县2025年粮油作物主体单产提升奖补标准测算表中“亩均单产目标”。 (五)技术路径 1.玉米。推广深翻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单粒精播密植、水肥一体化、大垄双行、宽窄行、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一喷多促等技术。适宜地区大力推广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挖掘增产潜力。 2.大豆。筛选推广高油或高蛋白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合理轮作、密植精播、种子包衣、根瘤菌接种、高效平衡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一喷多促、低损收获等技术。有条件的地块采取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实现增产增效。 3.水稻。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插秧、浅湿干交替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精准平衡施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 三、奖补方式 奖补对象。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全程托管的种植主体和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主要针对通过合法流转程 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规模种植主体,必须为统一生产管理,多个农户或多个主体分散种植、拼凑面积的不纳入支持范围;不含为其他主体和农户开展托管的社会化服务面积,且不得与2025年承担玉米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优质大豆生产资金项目中的主体重复。 奖补方式。积极借鉴“赛马争先”、“揭榜挂帅”等机制,采取主体自主申报、择优竞争的方式抓好具体组织实施,并坚持结果导向确定奖补对象和拨付奖补资金。 奖补标准。根据2025年省下达项目资金总额和上年度结转资金,统筹2025年度绩效任务面积和以前年度未完成面积核定亩均奖补标准,每亩补助30.7元。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作物、多个田块,但县域内同一主体单一作物享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结果公示的程序实施。 (一)细化方案。 1.玉米推广应用高产、高效、抗性好、适合耐密种植的玉米品种。要选择适合我县气候条件、土壤要求,生育期在125-128天的中晚熟耐密的,适合机收机播的品种。主推技术为:一是用免耕播种机播种,通过增加镇压强度,保证出苗率;二是实施秸秆还田包括秸秆深翻还田或秸秆表面还田;三是开展大垄双行、宽窄行、单粒精播密植等种植技术;四是开展病虫草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实现产量和品质同时提升;五是应用配方施肥技术、生物有机肥、生物菌肥、生物炭基肥、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部分替代化肥技术改良和培肥土壤,达到土壤肥力和产量同时提升;六是开展无人机药剂防治病虫害和喷施磷酸二氢钾等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综合技术模式;七是开展机械适时晚收提质增效技术。 2.大豆推广应用高油、高产、高蛋白、抗逆广适、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种子包衣、密植精播、根瘤菌剂拌种、化控防倒、高效平衡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一喷多促、低损收获等技术。重茬较重的地块,承担项目的规模种植主体须采用种子包衣,有效减轻重茬影响,本项目资金优先对应用大豆种子包衣的主体给予补助。 3.水稻推广应用产量高、米质优、抗性好的水稻品种。主推丰优307、吉粳88、稻花香2号、中科发5号、吉农大715、通院518等系列等品种。主推技术为:水稻工厂化基质育苗、机械插秧、浅湿干交替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精准平衡施肥、带药移栽、宽窄行种植、化肥农药减施增效、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 (二)申报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项目主体应如实填报提供申请材料,承诺全部信息真实、准确。申报材料需明确主体信息、地块位置、流转合同、作物种类、种植面积、选用品种、应用技术、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村委会、乡镇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通过后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不在公示范围)。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形成项目主体档案,以正式文件形式于7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过程记录。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提前对过程记录提出统一规范的要求,项目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组织乡镇政府、村委会等单位,在关键时期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调查记录选择品种、应用技术、亩株数或有效穗数等产量形成要素,实行一主体一档案。 (四)测产核实。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把测产作为项目实施的重点,精心策划、提早谋划,确保不误农时完成测产,提前制定测产工作方案,并做好测产工作监督。在作物收获季节,承担项目主体均需按要求开展测产,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参与测产工作。承担项目主体在测产后及时上报数据,承诺所有数据和资料真实、准确。乡镇政府汇总收集各地块平均单产及相关数据支撑资料,及时报送县级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五)结果公示。测产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测产结果,在县政府网站、乡镇政府、村委会及村内人流密集位置同时进行公示,将拟奖补主体、作物名称、种植面积及奖补资金额度等必要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对有异议的地块要重新组织核实。 五、资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将汇总参与项 目的奖补对象、地块面积、作物品种、技术模式等信息,以正式文件形式,于10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审查后向市财政局提出资金分配意见。奖补资金拨付至县财政局后,通过“一卡通”发放给奖补对象。奖补资金于12月底发放完毕。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局局长和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及各个乡镇政府主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对辖区项目实施方案中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项目管理。我县将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开展好县乡村公示。 (三)做好技术指导。成立以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为组长,相关技术人员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县、乡(镇)两级技术小组成员切实发挥技术支撑作用,明确单产提升技术路径,全过程对参与的种植主体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技术培训、阶段性检查考核等活动,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四)精心组织测产。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提前制定好测产工作方案,监督指导项目主体做好测产,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承担项目主体参与测产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测产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准确开展。 (五)严格资金使用。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严格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对按程序申报并完成种植规模、达到奖补标准的主体,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兑现奖补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以此提高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对于开展单产提升项目的积极性。 (六)注重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联系人:齐辉 联系电话:15641311288 电子邮箱:qyxnyjszx@126.com 附件:1.清原满族自治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领导小组 2. 清原满族自治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技术指导组 3.清原县2025年粮油作物主体单产提升奖补标准测算表 4.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5.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附件1:
清原满族自治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 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 : 王生涛 县人民政府 副县长
副组长:邰 淳 县农业农村局 局 长
卜 祥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主 任
成 员:张 倩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副主任
李海勇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站 长
齐 辉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站 长
各乡镇主管农业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推广站
附件2:
清原满族自治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 技术指导组
组 长:卜 祥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正高级农艺师 副组长:张 倩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李海勇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齐 辉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工程师 成 员:刘慧楠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经 波 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农艺师 曲 刚 清原镇人民政府 工程师 吴建义 北三家镇人民政府 工程师 付 鑫 大孤家镇人民政府 站长 侯丽霞 大苏河乡人民政府 站长 朱宝君 枸乃甸乡人民政府 农艺师 张译文 红透山镇人民政府 站长 王方平 南口前镇人民政府 农艺师 侯志超 南山城镇人民政府 高级农艺师 徐 焱 土口子乡人民政府 站长 袁春光 湾甸子镇人民政府 工程师 金 辉 夏家堡镇人民政府 站长 刘 艳 英额门镇人民政府 技术员 蔡文利 敖家堡乡人民政府 站长 李正懿 草市镇人民政府 工程师 附件3:
清原县2025年粮油作物主体单产提升奖补标准测算表
附件4: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单位:公斤、亩、个
申报材料清单 1.资质证明:家庭农场或农民合作社营业执照、法人登记复印件,种植大户相关证明材料。 2.作物面积证明材料:如二轮承包合同、土地确权合同、流转土地合同。 附件5: XXX乡(镇)2025年粮油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字: 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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