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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英额门镇2022年中央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生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的公示
浏览:11215次'时间:2022年8月30日
2022年中央财政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25.2万元(抚财指农字〔2021〕216号)。依据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清委农组发〔2022〕2号)文件,计划用于生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资金424.62万元,其中391.06万元已于7月份拨付至各乡镇。根据英额门镇《关于追加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申请》,生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缺口8万元。现拟将计划用于生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资金8万元拨付至英额门镇政府。 公示期: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9日 监督电话:024-5302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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