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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清原县2022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的批复
浏览:10372次'时间:2022年4月30日
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关于清原县2022年度第一批拟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的请示》(清乡振办发〔2022〕12号)已收悉。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同意你局报请的2022年度第一批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请你局会同县级行业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清原县2022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批复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附件:1.清原县2022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批复明细表 2.清原县2022年度第一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批复汇总表
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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