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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公示
浏览:13869次'时间:2022年4月13日

 现将《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4月13日至4月27日,监督电话:53026150

 

       

 

 

 

                     清原满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3

 

 

 

 

 

 

 

关于调整《清原满族自治2022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相关行业部门:

2022年,省以上财政下达我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3379.2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1225.2万元(抚财指农字〔2021〕216号)、省级资金2154万元(抚财指农字〔2021〕215号),结合参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部门资金需求情况,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度省以上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清委农组发〔2022〕2号)文件中资金使用计划部分做出调整,具体通知如下:

一、资金使用计划

(一)产业项目发展资金

产业项目发展资金1553.18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1057.5万元、中央级资金495.681万元)。全部用于产业项目发展,依据各乡镇2022年3月最新核定的脱贫人口数和监测帮扶对象人数和各乡镇资金需求等因素进行测算及分配,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增加农民收入。

项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生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资金

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拟定生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建设资金1200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424.62万元、省级资金775.38万元),用于生产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将脱贫人口利益嵌入产业项目中,逐步实现脱贫群众、脱贫村农民收入增幅“两高于”的目标。

项目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14个乡镇

(三)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预留483.6万元(其中中央级资金181.98万元、省级301.62万元)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尊重农民意愿、方便群众生产生活、保持乡村功能和特色的原则,有序推进乡村建设,提升村容村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项目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管理费

根据《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文件规定,县级可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从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并使用项目管理费。预留项目管理费12万元,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保障经费,从中央级资金中列支。

项目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五)就业扶贫项目资金

根据《清原满族自治县2022年短期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文件安排,在全县各乡镇村,开发短期公益性岗位13个乡镇83个村173人,公益性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605元,每月合计金额为10.4665万元,6个月合计金额为62.799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400元,合计6.92万元。共计预留就业扶贫项目资金69.719万元,从中央级财政列支。

项目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六)危房改造项目资金

 预留省级危房改造资金19.5万元。根据县住建局《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到户台账统计表》,2022年计划危房改造12户(衔接资金补助标准为D级10户每户1.5万元、C级1户每户0.5万元、无房1户每户4万元)。县城建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县乡村振兴局提供防返贫监测系统中信息数据,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切实可行项目实施方案,协同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项目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七)教育扶贫项目资金

预留中央级教育扶贫项目资金39万元。县教育局根据相关政策和县乡村振兴局防返贫信息系统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数据,针对脱贫及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各级学(院)校核查符合条件的补助学生,脱贫及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

项目牵头单位:县教育局

(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

2022年,我县尚有金融扶贫到期贷款54万元,为保证金融扶贫工作顺利开展,预留中央级资金2.2万元用于到期贴息。

项目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二、其他事项

请各牵头单位及承办单位抓紧落实并组织实施,从项目库中择优确定项目,并拟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及时报县财政局(农财股)和县乡村振兴局,以便财政与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项目进展程度,共同确定资金报账所需相关资料,为向县政府申请衔接补助资金拨付报告做好准备。

各牵头单位请于5月13日前将省以上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实施方案纸质版(以部门文件形式,要有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与电子版报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方案中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绩效目标和带贫减贫机制等情况,同时,项目牵头单位要指导各乡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全程监督项目实施,做好公告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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