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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又出新政策 异地就医免转院
浏览:93831次'时间:2021年10月18日

清原县医疗保障局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局异地就医医保新政策,着力提高异地就医便利性,取消异地转诊转院制度,调整异地就医医保待遇支付政策。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该政策的出台将极大方便群众就医。

一、调整支付比例

除异地安置人员外,参保人员在我市意外的医疗机构就医(含异地安置人员到安置地外就医)住院和院前急诊抢救医疗费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城镇职工55%,城乡居民45%;我市参保人员外出就医时(含异地安置人员到安置地外就医),应通过抚顺智慧医保公众号或到医保中心窗口进行备案,即可实现异地就医持卡即时结算;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自费垫付回经办机构手工报销的,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比例下调10%,即城镇职工为45%,城乡居民为35%。

二、调整住院支付标准

除异地安置人员外,我市参保人员在我市以外的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含异地安置人员到安置地外就医)住院(含院前急诊抢救)起付标准调整为300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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