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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除运雪指挥部致临街商户的一封信
浏览:4923次'时间:2015年12月15日
县城内各临街商户朋友们:
  除雪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我们每个市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各临街商户要主动发扬“自扫门前雪、方便你我他”的精神,自觉清除门前人行道的积雪,方便市民出行,为城市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除雪责任范围:横向至两侧相邻建筑物分界线,纵向至人行道马路牙石。
  除雪时间要求:白天降雪雪停后2小时内完成除雪,夜间降雪在次日9时前完成除雪,并将雪堆放至人行道马路牙石边上。
  除雪标准:除雪后路面平整,无大面积明显雪条、冰包、冰棱。
  相关处罚规定:拒不履行除雪义务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未能按时限要求除雪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8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除;除雪质量不达标的,处以每场雪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并责令限期清除。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用实际行动为我们的城市献出自己的一份爱心,共同营造和谐平安清原。
                            清原满族自治县除运雪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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