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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镇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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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镇政府有关部门:
经镇政府同意,现将《清原镇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清原镇人民政府
2015年8月6日

清原镇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关于印发抚顺市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14〕57 号)《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宜居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农村垃圾、污水、畜禽粪便等污染治理工程,改造危房、河道、道路等基础设施,提升绿化、亮化、净化、生态化水平。到2020 年,建成一批“环境整洁、设施完善、生态优良、传承历史、富庶文明”的宜居乡村。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乡村环境
1. 开展垃圾治理。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运行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理设施布局,逐步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2. 开展畜禽粪便治理。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都要建设畜禽粪便污水综合治理与利用设施。加强分散家庭养殖户畜禽粪便贮存设施建设,推进畜禽粪便还田利用。
3. 开展秸秆治理。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青贮,鼓励秸秆能源化利用。村内柴草堆垛进院,规整垛放,不占道路。   
(二)改造乡村设施
1. 实施农房改造。有条件的村开展棚户区改造,建设宜居小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消灭D 级危房。开展农房抗震和节能改造。
2. 实施道路改造。各村要完善道路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排水、路灯等附属设施基本完备。实施村庄道路硬化,主要巷道全部硬化并有边沟。
3. 实施饮水改造。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善供水设施,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
4. 实施厕所改造。开展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逐步推行厕所水冲化,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厕所进户。
(三)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1. 抓好村庄亮化。村庄主要道路、街口和广场实现亮化。
2. 抓好乡村绿化。提高绿化覆盖率,各村建设优美绿化景观带、公园或水系。村庄路边屋旁有树木。
3. 抓好乡村美化。各村建设景观街路和景观节点,设置永久性的村名标识,开展建筑立面改造。村庄要进行农房、院落等风貌整治,鼓励农房平改坡。
4. 抓好生态优化。保护山水植被等自然景观,提升村落和田园景观,创造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良好生态环境。
5. 抓好服务优化。完善乡村商业、教育、医疗等服务功能,加强银行网点、综合超市、餐饮住宿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
6. 抓好管理优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制定“村规民约”。
7. 抓好特色打造。利用地域优势资源,挖掘历史文化传统,打造具有历史文化、风景旅游、休闲度假、农业观光、温泉疗养、沟域经济等特点的特色乡村。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清原镇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朱跃军担任,副组长由武装部长郑德仁担任,成员由农业站、财政所、村建办、交通站、水利站、林业站、卫生办、民政办、畜牧站、计生办、文体办,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建办,办公室主任由村建办沈万胜兼任。 
(二)落实责任主体。各村是我镇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宜居乡村建设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村要要高度重视,做好人员、组织、经费保障。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抓好动员组织力量,充分动员农民广泛参与,确保宜居乡村建设取得实效。
(三)任务分工协作。镇村建办负责做好全镇宜居乡村建设的牵头工作。做好分管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各配合部门按照分工,配合牵头部门确保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
(四)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乡村保洁长效机制,设立保洁员队伍,原则上农村执行每400 人左右1 名保洁员的配备标准。要建立保洁队伍组织体系,原则上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各地要积极组织护林员、水管员等行业人员参与宜居乡村建设。
(五)统筹规划实施。各村要完善农村居民点布局规划,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乡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集中资金和力量发展重点行政村。编制“宜居示范乡村建设计划”,要符合农村实际,不搞大拆大建,满足农民要求,体现乡村特色;要把改造内容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出必要的工程设计和建设时序安排。
(六)落实经费保障。将保洁员工资及运行维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年度经费原则上执行农村居民每人30 元标准,其中省以上财政负担40%,市财政负担30%,县财政负担30%。运行维护资金由县级按政府实际情况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乡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人员经费保障机制,列入县、乡、镇财政预算,整合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力度。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宜居乡村建设。
(七)加强督促指导。建立督察考核通报制度,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对宜居乡村建设的指导和督察,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镇领导小组成员部门对口帮扶制度,开展有关评选、统计工作,深入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宜居乡村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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