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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协七届二次会议《关于规范人行道停车的建议》(66号)的答复
浏览:9183次'时间:2019年10月8日
李金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人行道停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有车一族不断增多,停车难、停车无序现象是各个城市的通病,清原县城因县城规划等问题,停车难现象更为突出。虽然交警部门根据县城实际情况已在具备条件的主要街路一侧和人行道上施划车位,但在热点地区,如学校周边、新世界附近等地点停车位还是比较紧张,致使车辆在马路沿石以上无序停放,给行人通行带来了诸多不便,有的甚至带来了安全隐患,这一情况确实不同程度的存在。 根据执法权限划分,县城马路沿石以上停车归我局管理,但从我局成立以来因与机动车执法权限、交警对接等种种原因,尚未开展此项工作。现针对您的提案内容,由主管副县长孙天宇同志批示给综合执法局办理,我局根据孙县长的批示要求,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责成主管副大队长牵头准备成立城管交通执法中队,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现前期调研工作已经结束,待下一步与交警部门对接后即开展工作。 城管交通执法中队成立后我局将根据县城道路实际情况重新规划停车位,以优先保证行人通行为前提,采用疏堵结合、劝罚并举的方式管理好县城静态停车工作。相信在广大车主的配合下,在交警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下,县城静态停车秩序会逐渐正规有序。 衷心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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