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3月29日 星期五
2021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维护和管理的建议》(67号)的答复
浏览:23041次'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对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67号建议的答复

 

郭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维护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低、规划结构较开放。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质量与水平越来越高,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县展开对老旧住宅小区提升与改造工作而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维护与管理将巩固改造所取得的成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我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日常监督

做好宣传,共同监督。通过小区公告栏、小区业主群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小区居民的监督作用,小区居民发现道路损坏的情况可及时上报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企业与我单位共同查找道路损坏原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二、修复工作

发现损坏,及时修缮。发现道路损坏情况,要及时确定损坏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因地下管线修复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损坏,则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如因长期车辆碾压、雨水冲刷的情况产生损坏,则可由业委会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修复。保证小区居民出行通畅。

 衷心感谢您对小区道路日常管理维护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责任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


Copyright © 2020 www.qingyuan.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清原满族自治县政府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3034645 E-mail:qyxzwgk2016@163.com 
政府网站标识码:2104230005 ICP备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