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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清原满族自治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维护和管理的建议》(67号)的答复
浏览:23041次'时间:2021年11月25日
对县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67号建议的答复
郭淑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维护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老旧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低、规划结构较开放。随着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人们生活质量与水平越来越高,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我县展开对老旧住宅小区提升与改造工作。而改造后老旧小区的维护与管理将巩固改造所取得的成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我局将结合实际,开展好以下工作: 一、日常监督 做好宣传,共同监督。通过小区公告栏、小区业主群等进行宣传,充分发挥小区居民的监督作用,小区居民发现道路损坏的情况可及时上报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由物业企业与我单位共同查找道路损坏原因。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 二、修复工作 发现损坏,及时修缮。发现道路损坏情况,要及时确定损坏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如因地下管线修复施工单位施工造成的损坏,则由施工单位负责修复;如因长期车辆碾压、雨水冲刷的情况产生损坏,则可由业委会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修复。保证小区居民出行通畅。 衷心感谢您对小区道路日常管理维护问题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责任人: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抄送:县人大人事委、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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