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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择优委托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工作的公示
浏览:20614次'时间:2019年10月16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受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下发《关于开展择优委托县级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工作的通知》清劳就发【2017】16号文件,开展承担政府补贴项目培训机构择优委托工作。通过报名、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抚顺市清原立营职业培训学校符合评审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培训场所和实训操作场地,同时符合教学及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有健全的教学、财务、设备设施、卫生安全管理及教师、学员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如有不同意见,请拨打联系电话:53039162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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