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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浏览:6029次'时间:2017年10月13日
关于设立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现公布县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电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认为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可在法定时间内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实名投诉举报,清原满族自治县营商办将依法监督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53075020 举报电子邮箱:qyxysb2017@163.com 清原满族自治县营商办 2017年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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