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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浏览:1202次'时间:2025年1月23日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充分了解和评估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设备改建工程对社会稳定可能产生的影响,现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办规划[2012]3218号)和《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以确保该项目的顺利推进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清原县居民温暖过冬、提升生活品质、增强居民获得感,有效提高供暖系统热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确保县区供热安全稳定与高质量运行,拟计划对以下的老旧供热设施进行更新替换和升级改造。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二)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总投资2729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三)建设周期 2025年4月——2028年9月。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任何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当地社会稳定等方面影响的意见。 3.本项目建设对公众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及建议。 4.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地点及公示期限 (一)公示地点 清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yuan.gov.cn/)。 (二)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日历天 四、信息反馈方式及反馈渠道 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相关的宝贵意见、建议和诉求。 (一)项目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晓强 联系电话:15541370518 电子邮箱:49089353@qq.com (二)评估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估机构:辽宁景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经理 联系电话:13188390579 电子邮箱:1075481434@qq.com
清原满族自治县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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