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清原县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公示
浏览:45562次'时间:2021年6月17日
2021年抚顺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指标通知》(抚财指农字〔2021〕85 号),下达给我县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经县委统战部部务会研究决定,从抚顺市项目库中选取了13个项目确定为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并报请县政府、市委统战部审定同意,现将清原满族自治县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扶持项目予以公示(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对上述项目资金安排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7天内(2021年6月 17日至2021年6月23 日),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项目即按程序批复。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清原镇清河路36号,邮政编码113300)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53033229 qyxmzj@126.com 中共清原满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2021年6月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