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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示
生产安全事故核销公示
浏览:8514次'时间:2020年10月10日

2020年5月15日,16时14分,德惠市石忠吉运输户在湾甸子镇后楼水库买鱼装车过程中发生一起致一人死亡事故。                        

接到事故报告,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县政府立即成立了由县应急局牵头,县总工会、公安局参加的“5.15”郭福军死亡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组经过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阅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根据《关于郭福军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清政复字〔202012号)该起事故不予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并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规定,决定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0109日起至,从2020101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意见的,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予以核销。

 

联系电话:024-53053570

   址:清原县文体大厦

 

 

“5.15”郭福军死亡事故调查组

20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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