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公布2018年民办教育机构黑名单、白名单的通告
浏览:30423次'时间:2018年10月31日
根据抚教发【2018】52号《抚顺市教育局等四部门转发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及精神,经教育局、民政、人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进行了排查摸底,并建立了《白名单》(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现予以通告。同时要求《黑名单》成员单位立即停止办学经营,并请广大家长、学生在参加培训班学习时,审慎选择办学单位,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附:《白名单》《黑名单》。
清原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民政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人社局 清原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